“A股最低调公司”的生存法则,也就暴露出A股市场长期以来所谓“严进宽出”规则的严重滞后,导致上市公司“壳”资源的稀缺性被放大。
1年半“零营业收入”、6年无主业、10年累计利润不足200万元……一连串经营“惨况”下,员工仅有7人的袖珍上市公司*ST星美,竟然能存活下来且在大浪淘沙的A股市场长期保有一席之地。更为诡异的是,9月2日,*ST星美公布了与欢瑞世纪影视传媒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预案,拟通过注入影视传媒资产,实现营收和转型。
说得难听点,*ST星美就是一只典型的“垃圾股”,对于股民来说,真正的投资价值早已不复存在。可这家公司仍然僵而不死,无非还在于它所谓的壳资源,这恰恰映射出当下证券市场面临的结构性难题。
虽然我国证券市场早在上世纪末借鉴国外经验,对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冠之以“ST”、“*ST”等。然而,这一看似威严的监管大棒,在实际运用中却成效甚微。截止到2015年8月22日,沪深两市被终止上市的公司仅有12家,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纳斯达克每年有大约8%的公司退市,其中大约一半是强制退市。纽交所的退市率大约为6%,其中约1/3是强制退市。由于退市企业和IPO企业数量相当,近几年纽交所上市企业数量稳定在2000家上下。
相对于美国证券市场对于上市公司质量的筛选如此严格,“A股最低调公司”的生存法则,也就暴露出A股市场长期以来所谓“严进宽出”规则的严重滞后,导致上市公司“壳”资源的稀缺性被放大,*ST星美屡屡遇到贵人也就不足为奇。
更令人遗憾的是,这家公司多次自救的过程涉嫌违规内幕交易。如报道中所披露的,2011年、2012年*ST星美顺利保壳,其主要原因“源于大股东让渡商业机会”,即大股东通过介绍客户订单给子公司,使得子公司得以保壳自救。这种纯粹是为了保壳、而非公司市场竞争力挣钱的作伪现象,理应受到严格问责,监管层却在关键时刻失察,也就让*ST星美的投机游戏可以顺延下去。
时至今日,*ST星美眼看又要通过业务重组来一次金蝉脱壳。如此只能证明,如果监管层一味奉行“父爱主义”管理,资本市场就很难独立发展,而“契约至上”的市场化导向也难以确立。监管层也无从通过立法,行政和执法,从制度和文化传统上保证证券市场的契约至上精神,使得市场主体和政府的行为稳定、可预期。
类似于*ST星美以钻制度空子为生存法则的案例,是A股市场转型之痛,说到底还在于监管层能否落实贯彻证券法和其他监管法规,维护市场“三公”。比如市场期盼已久的“注册制”改革,究竟何时能开启大幕,从而消除壳类企业的灰色生存土壤?对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的打击力度能否持续强化?这恰恰考验着监管层深化制度改革的决心和行动。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