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洞发生冒顶事故 矿业公司被罚70万元
10名责任人被处理
大西北网12月22日讯 12月21日,甘肃省安监部门通报了对甘肃腾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0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经事故调查组调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陇南礼县副县长等10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对甘肃腾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给予人民币70万元的行政罚款,由陇南市国土资源局提请省国土资源厅暂扣或吊销甘肃腾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通报称,2016年5月4日,甘肃腾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礼县三峪乡庙坪探矿点探洞内发生冒顶,造成3人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调查,此次事故原因是:施工单位通风天井开掘后未支护,倒渣作业占巷道断面加大,岩层逐步失稳最终冒落,将下方正在进行倒渣作业的3名作业人员压埋导致事故发生。
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组调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如下:对礼县三峪乡政府副乡长、安委办主任黄铁吉,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礼县雷坝国土资源所(管辖三峪乡)所长张敏,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责成礼县县委常委方金娥向陇南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成礼县政府副县长徐彤向陇南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成礼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陈伟军向礼县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由礼县纪委对其诫勉谈话。责成礼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翼飞向礼县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由礼县纪委对其诫勉谈话。责成礼县安监局局长乔梁向礼县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由礼县纪委对其诫勉谈话。责成礼县安监局副局长薛安定向礼县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由礼县纪委对其诫勉谈话。责成礼县三峪乡党委书记、安委会主任杨学艺向礼县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由礼县纪委对其诫勉谈话。责成礼县三峪乡乡长、安监站站长王保成向礼县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由礼县纪委对其诫勉谈话。对甘肃腾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处人民币70万元的行政罚款,由陇南市国土资源局提请省国土资源厅暂扣或吊销甘肃腾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对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处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