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将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延长对象为全省还未缴纳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通知指出,各地要结合当地具体情况,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参保缴费方式,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充分利用春节期间居民集中返乡的时机,组织人员宣传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要一一对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工作,确保应参尽参。对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办理参保的,可委托家属和亲朋好友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事宜。对户籍在本地,但在异地已经参保并提供了参保证明的外出务工人员及学生等,不再重复参保。各地医保部门、税务部门以及代收的商业银行,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居民在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群众少跑腿,提升群众获得感。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