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改革的重心不仅在于简政放权,更在于职能转变。我们常说的政府职能缺位、越位、错位,都根源于政府职能转变的不到位,没有定位好政府与市场、社会和个人的关系。
简政放权、职能转变,一直是本届政府追求的目标。中央政府一千七百多项审批事项中,已取消下放了七百多项,远远超越了预期目标,其幅度与效率确实是“蛮拼的”。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继续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
不过,现在一些民众、企业与市场却没有明显的获得感,“温差”到底出在哪儿?
现实运行中,因个人事务与国务院部门打交道的人,理论上可以归“零”。因行政审批事项需与中央政府打交道的,基本上都是归口层层上报,即央企可以通过国家国资委或中央业务主管部门、地方企业(含私企)可通过省级政府上报。经过两年来的努力,中央政府的审批权是大幅度减少了。但是,其中一些取消掉的审批权是因为经济与社会基础发生了变化而事实上“消亡”了;下放的权力则都被省级政府“兜”了底。再加上一些地方出现的懒政、惰政、为官不为倾向,以及不收礼、不收钱也不积极、主动办事现象,政府简政放权的力度与社会的感观自然就有了差距。
其实,政府改革的重心不仅在于简政放权,更在于职能转变。我们常说的政府职能缺位、越位、错位,都根源于政府职能转变的不到位,没有定位好政府与市场、社会和个人的关系。现有政府运行的法律基础、职责界定与运行规则实际上是在原有计划经济时期的基础上“修补”而来的,保持着很多的“旧制度”,维持着很多的“旧惯性”。对于市场经济、环境保护、社会治理、互联网管理、流动人口等一系列“体制外”的新事物,做出了很多的努力去应对,同时,也暴露出很多的不适应。
特别是,我国经济目前已经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有了新的发展特征和趋势。认清并适应新常态,大力推动“四个全面”的施政进程,就成了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紧迫而又重大的任务。与过去经济高速增长的30多年相比,政府熟知的出口、投资与内需这“三驾马车”都走到了一个收缩关口。如果还沿着老路子走,必然会越走越“偏”。
面对新常态,政府需要超常态的自我革命去适应。政府的改革不到位,经济、社会和生态等领域的改革也很难得到有效推进。在新常态下,各级政府部门应主动适应新形势,树立改革创新意识、法治思维,真正实现“给市场和社会留足空间,为公平竞争搭好舞台”。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