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打破公共数据的部门垄断

时间:2015-02-26 10:29来源:新华网 作者: 于平 点击: 载入中...

   政府数据也是一种公共财产,属于全民所有,政府数据取之于民,也要用之于民,不能让部门利益成了公共利益的绊脚石。

    近年以来,大数据产业发展备受关注,据新华社报道,在我国,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则受制于一些政府部门对于公共数据的垄断。

    以百度地图为例,由于政府的地图资料信息不公开,企业只能被迫自己采集信息进行标注,相关人士抱怨,“地图上的公交服务信息应由政府免费提供,但实际上这些信息都没有公开,我们只能挨个跟公交公司谈,不仅资源浪费严重,而且效率非常低下。”

    政府部门所掌握的许多公共数据,不仅可以用于社会管理和服务,其如果向社会开放数据平台,这些数据可能会获得进一步挖掘和应用,提高社会生产力,使社会运转更高效。GPS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就是个最典型例子,该系统前身为美国军用系统,冷战结束后,该系统被开放给公众使用,并且在此后取消了对民用GPS精度的限制,由此掀起了GPS产业和应用热潮,形成了百亿美元的新市场,如今我们生活中GPS的应用可谓无处不在。

    与之相反的,政府部门对公共数据垄断,将会增加社会成本、阻碍社会进步。对于企业信息的查询,有的地方只是在网上公布企业的基本信息,但有的地方信息仍然不公开,不拿着律师证跑到当地工商局大厅就查不到,而且查询还要收费。

    正是看到“数据公开”巨大价值,国际上普遍重视政府数据平台的开放和应用。2011年9月,美国、英国、墨西哥、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南非等国共同发起成立“开放政府联盟”,该联盟承诺向本国社会公开更多的信息,包括各种公共服务、公共活动的数据等等。在有的国家建立的政府数据公开网站上,你可以查到人口统计信息、用电量、犯罪记录、中小学教学评估、地铁公交实时运行数据、小区噪音指标等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

    应当说,在我国,“数据公开”并不存在多少技术性障碍,许多政府机构都有自建的内部数据平台。但是,这些机构往往把这些数据当成部门的私有财产,莫要说与外界分享,就是政府机构内部的互联互通都成为问题,由此导致的最典型问题就是办事难,公民为办一件事情重复地填表格,一个部门接一个部门提申请,盖公章。

    这种公共数据的部门化、垄断化,无疑与社会开放的潮流相悖。须知,政府数据也是一种公共财产,属于全民所有,政府数据取之于民,也要用之于民,不能让部门利益成了公共利益的绊脚石。政府非涉密数据更加公开,更广泛地服务民众,服务于社会创新,受益的不仅是民众,也会给政府的公共治理,带来莫大促进和改善。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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