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27日讯 宕昌县男子赵某某刑满释放后用前女友QQ号以谈恋爱为名诈骗异地男青年。1月21日,记者获悉,陇南中院二审判决,赵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宕昌县法院一审认定,2013年7月至8月中旬,赵某某利用前女友在新疆开户的邮政储蓄账户、身份证和网络密码,以“代某某”的名义登录QQ,编造网名为“离婚的女人”实施诈骗,先后以恋爱为名4次骗取山东省枣庄市峰城区古邵镇男青年张超9000元。一审法院认为,赵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宣判后,赵某某上诉。陇南中院二审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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