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5年第35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现对白银市景泰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公告。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白银市景泰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属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3542.78万元,其建设地点位于景泰县兰炼岘。项目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并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进场道路;配套生活垃圾填埋用机械设备,主要用于处理景泰县城区生活垃圾。项目采用卫生填埋的处理工艺,平均日处理生活垃圾160t/d,垃圾填埋场设计总容积86万m3,实际有效库容73万m3,设计使用年限10年(即2018~2027年)。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气:项目的废气污染源主要是填埋场区垃圾发酵后产生的废气(LFG),及渗滤液收集池和调节池产生的恶臭气体。
(2)废水:本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为垃圾渗滤液和管理人员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垃圾填埋作业过程中的推土机以及渗滤液处理系统中各水泵。
(4)固体废物:工程运行期的生活垃圾。
(5)生态影响:水土流失等造成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场界外500m范围以内不得再建居民住宅及食品加工等类型的企业;绿色植物具有一定的吸收有害气体、减轻恶臭污染物的作用。工程建设除了场区绿化面积外,场区四周应建设防护林带,并选择抗污能力强的树种,能增强对有害气体的防护。垃圾填埋场是蚊蝇孳生集中的场所,特别是夏季,所以垃圾填埋场应在不影响正常填埋作业的情况下定期进行杀灭蚊蝇的工作。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为了防止渗滤液对地下水的污染,采用在场地平整后,对填埋场库底做防渗处理。垃圾渗滤液进入渗滤液调节池,经调节池调节处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渗滤液处理达标后浓液和剩余部分回喷填埋区。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营运期的噪声源主要为垃圾填埋作业过程中的推土机以及渗滤液处理系统中各水泵的噪声。对于填埋作业机械噪声防治,设计中首先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根据需要设置减震、消音设施,在场区及周围进行带状绿化,同时,加强作业工人的劳动防护,噪声对周围环境及工人影响较小。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工程运行期垃圾填埋场定员7人,按照每人每天产生1kg生活垃圾计算,日产生生活垃圾7kg,将产生的生活垃圾置于新建垃圾填埋场处置,经济技术可行。
(5)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严格实施水土保护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在服务期满后,制定并实施复绿、复耕方案,恢复矿区的生态环境,降低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白银市景泰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本身属环境治理工程,同时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城镇总体规划,项目选址合理,区域环境质量一般,符合清洁生产原则,符合土地利用政策,外环境对其制约因素较少。工程的建设及运行期不可避免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环保措施能够减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根据评价区环境现状及环境发展趋势,结合工程特点及性质,预测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结果表明本工程产生的正效益明显大于负影响,负影响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将影响程度降低在自然与社会环境可承受的限度内。
因此,从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角度总体分析,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任何关心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等联系方式向环评单位索取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主要为项目建设影响区域内的农民、工人、技术人员、干部及政府工作人员等,也可以是其他关心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主要是征求广大群众对项目建设和运行方面的了解程度,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意见和要求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意见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馈书面意见,并请留下联系方式。
八、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泰县一条山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薛主任
通讯地址:一条山镇705南路西街29号联系电话:15293052556
九、环评机构概要
单位名称: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赵健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电商孵化大厦20楼联系电话:18719756678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