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4日,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张云祥贪污、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案。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06年,被告人张云祥利用担任甘肃张掖电厂筹建处主任和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43479.05元;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云祥在担任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甘肃省煤炭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0774元;2009年,被告人张云祥作为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在分管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张掖谷氨酸项目和太阳能炼硅项目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司违规决策并造成国有资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检察机关提请以贪污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追究张云祥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云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云祥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张云祥简历
张云祥,男,汉族,1963年4月生,陕西富平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78.09-1981.08西安电力学校热能动力设备专业学习
1981.08-1995.07西固热电厂技术员、分场主任
1995.07-1998.09西固热电厂副厂长
1998.09-2001.09甘肃兰西热电公司总经理
2001.09-2003.01甘肃电力公司八〇三厂厂长
2003.01-2006.06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公司)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6.06-2011.06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1.06-2013.12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甘肃省煤炭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
2013.12-2015.12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甘肃省煤炭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
2015.12辞职
(责任编辑:陈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