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城市文化特色推动街区品位提升
今年我市将打造12条门头牌匾示范街
大西北网讯 日前,兰州市城管委印发通知,部署启动了2021年12条门头牌匾示范街建设工作,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带动提升城区门头牌匾整体品质,促进城市形象和品位持续提升。其中,在城关区打造4条,在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及高新区各打造2条。
通知明确了12条城区门头牌匾示范街的建设标准。在设置数量方面,执行门头牌匾“一店一牌”原则,对位于道路交叉口、两侧均开设店面且属同一经营者的商铺,可在两侧设置风格统一的门头牌匾。在内容方面,门头牌匾上的标志标识和图案等内容应清晰、规范、易于识别。经批准,可对门头牌匾上工商注册的名称进行适当简化,并可增加标志标识,但不得包含详细服务内容等其他促销内容信息。在设置规格方面,实施统一厚度、统一高度、统一离地高度“三统一”要求,门头牌匾内容占背景比例应小于或等于60%。相邻门店牌匾顶部与底部必须协调,对建筑立面有自然分隔结构的,门头牌匾不应超出分隔结构限定的范围。在设置位置方面,门头牌匾设置不得影响建筑采光、通风和消防等功能的正常使用,不得遮挡门窗,原则上不得在三楼以上外立面设置。对多家商铺共用同一建筑物或场所的,对外有独立出入口的“店内店”且具备门头牌匾设置条件的,可使用统一规格样式的门头牌匾。
同时,通知对特殊品牌企业、相关行业的门头牌匾设置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指出,对大众熟知的大型知名企业、品牌代理企业、加盟企业等,已形成具有全球、全国行业规范、企业规范或经营特色固有招牌的,在所在建筑与周边建筑风格协调的前提下,可保留其门头牌匾原有形态、标识、内容、色彩。对沿街经营“中华老字号”商品的企业、商铺,可保留其门头牌匾中传统标识字样及注册的商标标识,并可增置“中华老字号”标识,其门头牌匾设置形式、规格尺寸、底板色彩等要与周边沿街门头牌匾相融合、符合示范街设置标准。对银行、邮政、电信业等机构、行业营业厅、便民服务窗口等设置的门头牌匾,在不影响所在街道整体风格的情况下,可按其统一风格设置。
通知强调,主城区、高新区城管执法部门要坚持多元融合、突出特色,在推动门头牌匾提升改造、打造示范街的过程中,紧密结合街区功能定位和历史文化,充分体现各店铺原有特色和风貌、彰显其特有文化和艺术美感,避免千篇一律、“一刀切”。要注重协调设置,统筹推进示范街与周边沿街商铺门头牌匾设置管理工作,做到门头牌匾设置与建筑物外立面、街区景观风貌相融合,推动城区空间风貌整体提升。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马进帅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