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8月19日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决定对甘肃省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后,省减灾委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在前期启动Ⅲ级救灾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落实响应工作措施。
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启动后,我省立即制定自然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明确减灾委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和责任,要求各行业部门按照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要求落实工作措施。在已调用甘肃公航旅金汇通用航空直升机的基础上,协调西部战区调派空中救援力量,开展人员搜救转移、救援力量投送,向灾区受困群众投送急需的食品、饮用水、帐篷等生活和救灾物资。增调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消防总队和武警部队及社会救援等力量,参与救灾行动。加强查灾、核灾、报灾工作,运用高分辨对地观测卫星最新影像资料,对陇南受灾地区地貌进行比对,判断道路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及交通中断乡村受灾状况,组织专门力量,千方百计前往灾区,加大查灾力度,详细了解灾情,真实准确、及时有效上报灾情,在应统尽统的基础上,择机提升救灾响应级别。
同时,我省通过协调督促交通、通信、电力等行业部门抢险救灾队伍,加强工作力量、加快工作进度,尽快抢通道路、通信、电力、供水等基础设施。通过调运救灾物资及群众急需的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物资,加大向道路中断乡村及工程项目施工区域的空中投送,调拨帐篷等运往重灾区用于群众临时安置,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安全住所。
此外,我省还成立了救灾工作前方指挥部,统筹陇南甘南、部门行业力量调动、军地对接、重大问题协调等救灾工作。并于8月20日上午8时召开省减灾委全体会议,扩大到陇南、甘南、定西、天水、庆阳、平凉和临夏等市州,会商研判灾情形势,再次动员部署,做好下一阶段抢险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