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医疗物资保障组发出通知,将对省内扩产转产投产的医用口罩和防护服产品实施统一调度。
通知要求,将对省内扩产转产投产的医用N95口罩、防护服以及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等产品,由省上统一调度。省医疗物资保障组委托甘肃药业投资集团统一收储,由省医疗物资保障组统筹分配管理。其中,N95口罩和防护服100%纳入省级统调范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按日产量的70%纳入省级统调范围。按照省级统调范围和比例,计入省级储备库和企业代省级储备库储备的医用口罩和防护服,由省医疗物资保障组统一管理、统筹调配,优先保障生产企业所在市州疫情防控紧急需要。企业生产的医用口罩和防护服在兰内或需运到兰州消毒灭菌的,灭菌后直接入省级储备库;企业自行消毒灭菌的,委托由企业代省级储备库储备,品种和数量计入省级储备库。
通知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市州要服从省医疗物资保障组的统一调度,未经省医疗物资保障组指令,不得擅自向生产企业调用。相关市州工信部门要向生产企业派驻联络员,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全力扩大生产,严格按照省上要求及时发运至省级储备库(甘肃药业投资集团)储备或代省级储备库储备。
通知强调,已投产的企业要抓紧释放产能,尽快实现满负荷生产。新建项目要加快设备原料采购,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改造,尽快实现转产投产。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