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下午4时,省公安厅和全省各市州公安机关同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集中整治报废机动车大会战”进展情况。据介绍,截至11月18日,我省共出动警力6.5万人次,发动治安户长、交管站长1.6万人次,报废注销机动车47060辆,已完成报废机动车总量的50.35%。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11月,我省机动车保有量达到606万辆,驾驶人664万人。全省已有93467辆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且数量每天还在不断增长。这些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对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隐患。11月1日,省公安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为期60天的“集中整治报废机动车大会战”,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了四大类15条刚性政策。政策明确规定,对已经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同时公告牌证作废;对查获的已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举报查实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嫌疑机动车的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对举报查实驾驶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另据了解,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机动车报废业务,全省20家报废回收企业向县区延伸增设临时报废回收网点72个。对机动车所有人主动提出报废申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可以上门回收。公安交管部门组织道路清障车集中将车辆拖移、统一存放,定期联系回收企业进行拆解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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