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正在进行食品检查 陈玮摄
3月20日,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城关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对我市部分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店、小超市等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着力检查“辣条”类商品。检查中未发现有商家销售“辣条”类小食品,多数商家表示在接到监管部门通知后已主动下架该类商品。
日前,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文件,要求全省范围内的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辣条”。兰州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春季开学前专项检查”对校园周边玩具店、小商店、超市展开检查。当日上午,检查组对五泉小学、市第二十七中学周边的商户进行了检查。在执法人员询问是否有“辣条”类食品销售时,一位商家表示:“之前卖过,‘3·15’晚会曝光辣条后,我们第二天就下架了。”另一商户表示,自监管部门要求禁止销售“五毛”小食品开始,他经营的小店就再没销售过此类廉价的小食品。检查中记者注意到,校园周边的商户无论店面大小,全部在店内的醒目位置张贴了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校园及周边禁止销售“辣条”的相关公告。
“辣条”、油炸面制品、膨化食品一直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每年都会被列入校园及周边检查的重点。在今年春季开学前,市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联合召开春季开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部署会,要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紧盯低廉的辣条、油炸面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糖果、饮料等食品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假冒伪劣、非法加工、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超标、腐败变质、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对不能溯源或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儿童食品,责令经营者下架停售或者停业整顿,依法查扣不合格食品。我市将加大对学校周边、中小学校200米以内的食品销售店、网吧食品经营店的监管力度,严查食品流动摊贩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不按规定储存食品等行为。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