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可自选维修点新规已实施但部分4S店仍按老规矩行事

时间:2016-01-14 07:43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晨报 作者:张学江 点击: 载入中...

  未去4S店保养 新车故障商家竟拒保修


  “车主可自选维修点”新规虽已实施 但兰州部分4S店仍按“老规矩”行事


  大西北网1月14日讯   2015年4月,榆中市民张先生购买了一辆雪佛兰轿车,没想到不到8个月便出现离合器故障。根据新规,新购车辆可不去4S店维修保养,但商家表示没去4S店保养视为“脱保”,因此推脱不予处理。张先生对经销商的做法提出质疑。


  车主:新买车辆不到一年出故障


  2015年4月,榆中市民张先生从榆中何记汽车超市购买了一辆雪佛兰赛欧轿车,但新车开了不到8个月,便出现离合器失灵的状况。何记汽车超市检查后,售后人员做了处理,并让他先驾驶一段时间再看情况。今年1月6日,该车再次遇到离合器失灵无法挂挡的情况,何记汽车超市维修人员无法查明原因,于是将车送至兰州雪佛兰4S店进行检测,检测发现系变速箱内部螺丝断裂导致变速箱严重损坏,维修费用需8000元左右。由于价格谈不拢,车辆一直没有维修。


  张先生认为,新购买的车辆还在“三包”期限内,因此何记汽车超市应该负责协调厂家尽快处理此事,但对方称没有在厂家指定的地点维保,因此不管。张先生认为,国家已经出台规定,新购车辆维保可不去4S店,他希望经销商何记汽车超市协调妥善处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商家:在外保养视为“脱保”


  1月13日,何记汽车超市汽车综合部张经理和周经理告诉记者,由于厂家有严格规定,汽车销售后在三包范围内必须到厂家指定服务站或者授权的服务站进行保养,但张先生只是做了第一次的免费保养,之后再没有到指定服务点或授权服务点,根据厂家规定已视为自动“脱保”。他们曾将张先生带到赛亚华通4S店进行过维修检查,协调减少费用,但张先生不同意。


  新规:质保期可不去4S店


  记者了解到,新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开始施行。该规定指出: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1月13日下午,记者走访发现,兰州还有部分4S店依然坚持过去的“老规矩”,即客户购车后要到指定的地点保养维修,否则视为自动“脱保”。“虽然是霸王条款,但是厂家有明确规定。”滨河路某4S店工作人员如是说。一些私家车车主向记者反映,4S店一般给出的理由都是车主在外面维修店保养维修时,因修理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4S店自然不能给予“三包”服务。


  目前,张先生打算向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反映此事。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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