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1月1日讯,10月31日下午,兰州市大小供热企业全面进入供热状态,当晚8时后,供热锅炉全面开始升温,今日零时,滚滚热流进入千家万户,全市2015-2016年度供热工作正式拉开大幕。在为期5个月的供暖期内,本报将一如既往地关注您的冷暖,兰州晨报96555“问暖”热线、微博微信、“掌上兰州”平台将继续关注全市供热,用我们的努力为您营造一个温暖的冬天。
据了解,从10月27日开始,甘肃大唐西固热电公司、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范坪热电有限公司等三大热电联产企业的大热网陆续开始升温,最晚于31日下午开始具备达到正常供热条件。
10月31日晚,兰州市建设局展开今冬供暖零点行动,抽调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分4个片区对按时供热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记者跟随第一检查组对城关区多家供热站检查了解到,各供热站最晚于当日下午6时开始全面对锅炉进行升温,热网出水、回水温度不断提升,确保在今日零时达标供热。
省农牧厅中山路供热站:设备正常运转
当晚8时,记者跟随检查组来到此次零点行动城西片区督查的第一个供热站——省农牧厅中山路供热站时,锅炉房内两台锅炉已进入正常供热状态,监控室监控屏幕上的实时数据显示,两台锅炉的出水温度为67℃,回水温度为52℃。
记者随后跟随检查组在甘南路西口的联泰供热站看到,该供热站3台锅炉中,有2台正在运转,监控屏幕显示这两台锅炉的出水温度为38.7℃,并在慢慢升高。据负责人徐福国介绍,该供热站于31日下午6时点火升温后,锅炉出水温度慢慢提升,“11月1日零时前,用户家中的温度应该会达到正常要求。”
市委党校供热站:提前两天供热
当晚9时许,市委党校供热站锅炉房负责人唐增龙介绍,该供热站现有两台燃气锅炉,总吨位35吨,承担着近40万平方米的供热任务。该供热站从10月16日就开始向热网注水打压,并对试压期间出现的故障进行抢修。近日兰州气温不断降低,该供热站从29日晚开始对锅炉进行升温,并于30日开始正常供热。记者在该供热站锅炉房监控室看到,两台供热锅炉的出水温度为56℃,回水温度为45℃,锅炉各项运行数据均保持正常。
当晚9时30分,记者在甘南路民族饭店附近的安泰供热站看到,该供热站3台锅炉中有两台正在运行。据供热站负责人夏晓娟介绍,供热站于30日下午4时开始升温,前两台锅炉运转正常,第三台锅炉即将点火升温。
夏晓娟告诉记者,该供热站供热面积约42万平方米,去年用户缴费率还不足70%,特别是居民用户缴费率非常低,欠费高达70万元。而缴费率低的原因主要是该供热站管网范围内老旧住宅较多,许多用户室内暖气管网老化,热水循环不足,大热网的温度正常,但用户室内温度不高,所以拒绝交费。
供暖投诉
个别供热站停暖逼费做法引市民不满——
别再拿“不缴费就停暖”说事
随着本年度供热期进入倒计时,在许多供热站已经提前供热的同时,仍有部分供热站和小区物业采取威胁停暖的方式催缴采暖费。连日来,本报全媒体平台多次接到市民对物业、供热站停暖逼费的反映。
他们认为,从上个供热期开始,兰州市政府就明确禁止供热单位停暖逼费,新施行的《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也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在这样的情况下,供热站不应再拿“不缴费就不供暖说事”。
反映:安宁一小区又现供热站停暖逼费
10月31日,是今冬供热期前的最后一天,安宁区高新区十字路口桃苑小区的住户却为供热而犯愁。该小区住户冯先生通过本报96555“问暖”热线反映说,当天上午,供热站在单元门口贴出通知,称由于物业拖欠供热站采暖费,今年将停止供暖。
“往年该小区的采暖费均由物业代收,今年不知道为什么小区物业不收了,让住户自己到供热站去交。”冯先生说,他所在的小区由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负责供热,该热力公司还负责其他几个小区的供热任务,“供热站人手本来就少,供暖范围那么大,用户那么多,供热站怎么收得过来,再说小区每家每户的供热面积只有物业清楚,供热站也不知道每家每户该收多少。”
冯先生说,由于物业拒绝代收,目前小区绝大多数的住户都不知道上哪去交采暖费。“大家并非不愿意交采暖费,但是物业、供热站这种扯皮、威胁的做法,让人觉得心寒。”
市民:供热站别再拿“不缴费就不供暖”说事
桃苑小区住户的遭遇并非个案。10月30日,榆中县和平镇红运楼小区的住户刘先生通过本报“问暖”热线反映称,该小区连续6年来都在正常供暖,但几天前小区突然贴出停暖通知称:由于该小区入住率未达到50%,居住人数少,今年就不供暖。刘先生说,该小区属分户计量供热,因入住率低而停止供暖没有道理,而供热站则称由于部分住户拖欠暖气费,致使供热站资金紧张无钱购气,停暖实属迫不得已。
10月29日,市民赵女士向本报“问暖”热线反映说,王马巷32号、34号楼住户的采暖费每年交给物业,但因物业并没有将采暖费按时交给供热站,导致去年12月才开始供暖。今年该楼住户自己将采暖费收齐交到供热站时,才得知物业还欠供热站20000元,供热站要求住户补交清才供暖。
许多投诉的市民认为,早在上个供热期,兰州市政府就明确禁止供热单位停暖逼费,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也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在这样的情况下,供热站不应再拿“不缴费就不供暖说事”。
新政:禁止热企停暖逼费“老赖”可依法处置
兰州市热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条例》对欠缴、拒缴暖气费的行为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在此情况下,供热单位决不能再用停暖的方式逼迫用户缴费。据悉,《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不按规定缴纳热费的,由县(区)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对于无正当理由长期欠费、欠费数额较大且经多次催缴仍拒不缴纳热费的用户,供热单位可依法提起诉讼,并通过社会诚信体系将其失信行为记入其诚信档案,同时在媒体予以曝光。本报记者师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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