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 讯 5月26日召开的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条例(草案)》的说明,针对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条例(草案)》建议,应该优先布局国家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推进兰州、白银两市和兰州新区通行、通讯、居住、户口、教育、社会保障、医疗等一体化建设。
《条例(草案)》认为,兰白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良好,创新资源集聚,创新人才资源相对富集,政策叠加效应突出,区位优势明显。但也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与困难:中小企业数量少、质量不高,创新主体不活跃,创新机制不灵活,创新体系不健全等。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条例(草案)》提出,试验区要优先布局建设国家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立功能齐全的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引导企业产(股)权、科技成果、实用技术等进行市场化交易。鼓励科技人员以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入股的方式在试验区创办中小微科技企业或科技型服务机构。试验区内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入股比例不设上限。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带科研成果和项目在试验区创新创业。离岗创业的五年内保留原有身份的职务,创业所得归个人所有。
《条例(草案)》还明确,推进兰州、白银两市和兰州新区通行、通讯、居住、户口、教育、社会保障、医疗等一体化建设,实现重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促进人员、技术、信息、资本等有序流动。试验区建立高效的创新驱动发展协同决策与监管机制,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和限时办结制。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外,取消其他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试验区内的创新型、创业型企业用地应当优先保障。鼓励采取多种方式促进土地资源向效益好、集约利用率高的企业流转。试验区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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