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行贿罪、洗钱罪 庄浪县原审计局党支部书记昨受审

时间:2015-03-20 09:50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晚报 作者:记者许沛洁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3月20日讯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曾担任“煤都”华亭县县长、县委书记的任增禄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对其行贿的马某也被立案侦查。3月19日,经省高院指定,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马某一案。庭审中,马某称自己只是个跑腿的,虽然感觉到任增禄的钱款来源可能存在问题,但自己也不敢问。
  
  为获取照顾行贿4万元
  
  马某1963年出生,甘肃庄浪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原系庄浪县审计局党支部书记。2012年6月13日,甘肃省检察院以马某涉嫌行贿罪立案侦查,同年6月24日马某被取保候审。2014年1月8日,被告人马某涉嫌洗钱、行贿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任增禄被调至华亭县任县长,当时被告人马某在华庭县做工程建设,为了能够得到任增禄的照顾,2005年和2006年春节期间,马某以拜年为名,送给任共计2万元。
  
  2007年,任增禄将自己的一套房产以18万元的价格卖给马某,马某曾因华亭县工程上任增禄给予关照,在支付房款时,多支付给任增禄2万元。以上马某共计行贿给任增禄4万元。
  
  帮忙跑腿管理760万赃款
  
  2007年至2012年间,任增禄先后将760.8万元受贿款交给马某保管。其间,马某按照任增禄的安排,用自己保管的赃款,给任增禄在北京、兰州、平凉等地,以自己的名义或他人名义购买5套房产,并支付了部分房产的过户费,共花费709万余元,余款51万余元马某以自己和妻子的名义存为定期。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在3月19日的庭审中,马某承认确有其事,但只承认行贿2万元,剩余2万元属于购房款延期支付所产生的利息。洗钱犯罪马某表示冤枉:“任增禄把钱交给我让我代为买房,虽然我怀疑过钱款的来源,但是不敢问,也没法儿问。”马某提出,任增禄在犯罪后房产被查扣,可这其中还有自己垫付的20余万元,马某希望法院能将垫付钱款返还给自己,用以治疗自身重病。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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