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兰州新合制罐有限公司易拉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进行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兰州新合制罐有限公司易拉罐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兰州新合制罐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拟建于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内(原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纬二十六路以北,纬二十八路以南,昆仑山大道(经十三路)以东区域。
建设内容:项目拟征地150.003亩,新建二片罐生产车间(1#)、二片罐生产车间(2#)、综合楼及附属设施等建筑总建筑面积约65235.9m2;项目拟建两条铝罐生产线,设备生产能力为1800CPM(罐/分),每条设计生产能力按年产7亿铝制易拉罐设计(330型3.5亿罐,500型3.5亿罐),总设计生产能力达到14亿铝制易拉罐每年;项目投入总资金45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三废”排放、处置及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物防治措施
⑴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和机械废气,其中扬尘的来源包括土方挖掘,建材的现场堆放、搬运、装卸等产生扬尘,运输车辆造成的道路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尾气主要污染物有CO、HC、NOX、SO2,主要对作业点周围和运输路线两侧局部范围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其排放量不大,其影响程度与范围也相对较小;防治措施:工地周边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出入口道路硬化;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遮盖;扬尘产生的部位进行洒水抑尘。
⑵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SS等。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场地设置建设水冲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施工废水经简单的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
⑶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主要噪声源为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机械设备。项目施工仅在昼间进行,夜间停止施工,周围环境受项目施工期昼间噪声影响较大。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施工场地周边设置施工围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以降低和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⑷施工期固废:包括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负责外运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防治措施:施工弃土应尽量回填利用,不能利用的应及时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临时弃土场处置;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场地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2、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⑴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有离子交换树脂再生过程中产生的废水;RO系统产生的高盐废水;6#槽、4#槽和1#槽漂洗过程产生的废水;脱脂剂、腐蚀剂、成膜剂及酸洗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水;乳化液废水;酸雾洗涤定期排放的碱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为864.086m3/d(259225.8m3/a)项目生产废水经统一收集至公司新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就近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8m3/d,年排水量为1440m3/a。食堂废水拟采用隔油预处理,预处理后的食堂废水同厂区其他生活一起进入厂区拟建的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就近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
⑵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洗罐工序(预清洗、清洗及成膜处理)产生的酸性气体分别经各自车间内的净化吸收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彩印罩光机设计有进口雾化过滤器(内置有三级过滤网,金属网+复合材料+帆布),处理后的废气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内喷涂机设计有进口雾化过滤器(内置有三级过滤网,金属网+复合材料+帆布),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生产线彩印罩光烘干及内喷涂烘干产生的废气经各自配置的引风机引至同一台RTO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各工序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洗罐烘干工序废气和热水炉废气均为天然气燃料燃烧废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废气各污染物浓度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食堂厨房操作间内共安装1台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处理后经专用烟道于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
⑶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源为两片罐生产车间生产跨内的开卷机、清洗机、清洗烘干炉、彩印罩光机、彩印烘箱、内喷涂烘箱等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辅助跨内的废水处理站、纯水站及空压机房内的各风机与水泵产生的噪声;以及冷却循环用水配备的冷却塔噪声;主要属于空气动力性噪声和机械性噪声,各设备噪声级值在70~98dB(A)之间。项目主要产噪设备设置在封闭的厂房内,封闭厂房可阻止声波直接传播,形成声屏障。在声屏障后形成声影区,使声能量的影响降低是防止噪声传播的有效设施。对高噪设备如各类风机与水泵加装减震基础、柔性接头,对空气动力性噪声设备引风机进风口安装消声器,项目冷却塔安装隔声罩,并对其加装减震基础。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各种噪声设备的噪声值均得以较大幅度的削减,降噪效果为15~25dB(A)。根据采取治理措施后的噪声源强,按照点源传播衰减模式进行预测,项目运营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排放情况分析
项目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固废、一般固废。项目危险固废经厂区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能回收进行回收外售处理,不能回收的统一拉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经以上方式进行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兰州新合制罐有限公司易拉罐生产线项目,生产线工艺成熟可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地方发展规划,选址合理。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相应措施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在强化管理、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⑴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兰州新合制罐有限公司查阅报告书简本,亦可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建设单位:兰州新合制罐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海河街以北昆仑山大道以东
联系人:于江龙联系电话:1391927783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11号419室
邮编:211802 联系人:邹丹妮
联系电话:025-84650067 电子邮箱:1639432305@qq.com
⑵本次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居住或工作在项目周边的公众、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以及本行业专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公众认为本区域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③公众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对本区域会造成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④对本环评的环境影响结论是否认可;⑤该项目在生产运行时您认为应该主要关注哪些方面;⑥公众认为该项目采取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有哪些不完善的地方,对此有什么意见和建议;⑦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兰州新合制罐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8年1月24日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