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扶持特色产业发展工程方案
5年安排贷款1000亿支持特色产业发展
大西北网讯 为壮大县域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实施方案》,提出,连续5年共安排贷款1000亿元用于支持全省特色产业发展。
贷款额度及范围
从2017年起,国开行甘肃省分行、农行甘肃省分行、省农村信用社、甘肃银行、兰州银行连续5年共安排贷款1000亿元支持我省特色产业发展。贷款利率在国家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20%,贷款期限3—5年。
特色产业发展贷款实施范围为全省各县市区。国开行甘肃省分行贷款覆盖全省;农行甘肃省分行贷款覆盖全省,重点负责临夏州范围内的贷款;省农村信用社负责白银市、天水市、张掖市范围内的贷款;甘肃银行负责陇南市、酒泉市、庆阳市、平凉市、甘南州范围内的贷款;兰州银行负责兰州市、金昌市、嘉峪关市、定西市、武威市范围内的贷款。
实施主体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特色产业发展贷款,贷款项目由承贷行社按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自主审批。贷款发放模式由各承贷行社与企业自主协商,并签订贷款合同。企业是偿还专项贷款本息的主体。
贷款全部用于发展农村富民产业和县域经济,支持对象是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具备一定规模、对农民增收有较强带动作用的企业。通过特色产业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做大优势产业规模,延长发展链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大力培育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电子商务、文化集市、农产品精深加工,推动形成一批多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
完善担保体系
省级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县市区做大做实担保公司,各县市区出资2000万元作为资本金注入担保公司,省级财政对“两州一县”的17个县市和其他18个深度贫困县区按照1∶1.5比例奖补,每个县市区给予3000万元补助;对其他县市区按1∶1比例奖补,每个县市区给予2000万元补助。县级财政出资必须是增量的货币资金,注资到位后省级财政兑现奖补,资金全部用于特色产业发展贷款担保。鼓励县级财政出资入股市州担保公司,提高市州统筹平衡能力。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