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11月21日下午,华藏寺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安门收费站执行勤务时查获一起无证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对一辆号牌为冀EL521R的奥迪牌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无法出示驾驶证及身份证,民警要求驾驶员提供驾驶证号码时,该车驾驶员称要向家里要信息,拨打电话后给民警提供了一组身份证号码,执勤民警随即核实信息真伪,发现驾驶员提供的身份信息有驾驶证,民警对核查到的驾驶证信息对其询问时发现,驾驶员支支吾吾,将准驾车型说错,未能说出驾驶证核发时间等信息。随后,民警通过人口信息查询时发现,驾驶员提供的身份信息并非本人,该车驾驶员拒不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并谎称提供的信息就是本人。
随后,民警对车主及同车人开展询问,得知驾驶员名叫孔令某。随后,民警通过人口信息查询比对,驾驶员孔令某身份信息与本人一致,经对其驾驶证信息核查时发现,并未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大队对其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报请天祝县公安局给予其罚款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当晚送天祝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