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记者 金振华 特约记者 谈新宇 文、图)11月21日上午,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龚家湾大队突击开展了非法营运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9时30分许,执勤人员在民乐路口公交车站发现了正在非法营运的摩托车驾驶员马某。
在查处过程中,马某对自己的非法营运行为供认不讳。而就在执勤人员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马某表示自己没有驾照,行车证也只有副本。经执勤人员辨认,马某出示的行车证副本为假证!没有驾驶证,且使用假的行驶证,这在交通法规中已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执勤人员遂将马某移交大队专案组做更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使用伪造、变造行车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省条例》第九十条第二款,记12分、罚款4000元、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省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处5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在此,龚家湾交警蜀黍温馨提示: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请勿图一时之快搭乘非法营运摩托车!因为或许他正在无证驾驶!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