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到2020年——
甘肃城市公共交通高峰期平均时速不低于20公里
大西北网讯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到2020年实现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兰州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40%以上,其他设市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以上,工作日高峰时段城市公共交通平均时速不低于20公里。
《意见》提出,我省到2020年将实现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交通拥堵、行车难、停车难等问题有效缓解,城市道路慢行交通系统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兰州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40%以上,其他设市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以上,工作日高峰时段城市公共交通平均时速不低于20公里。
我省将探索示范为人行过街设施加装防雨雪棚和电动扶梯,不断提高人行过街设施的舒适性。加大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地下和立体停车设施,提高大型公共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比例。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参与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鼓励单位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提高停车泊位供给。建立完善停车信息查询、引导、收费等智能管理系统,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按照区位、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均衡车辆分布,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
我省将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制定相关扶持措施,推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发展,鼓励使用低能耗、乘坐舒适的新型公共交通工具。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路,倡导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建设,合理设置公交停车站点,推广港湾式公交候车岗亭。提高公交的覆盖率、准点率和运行速度,推动“零距离”换乘,改善城市公交的通达性和便捷性。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需同步建设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科学合理分配道路通行路权,形成立体化、网格化、系统化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同时,也要充分考虑照顾老年人、残疾人的出行特点和需求,合理设置安全岛、行人驻足区等二次过街安全设施和行人过街信号灯,提高行人通行的舒适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