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4月1号起实施新的《陕西省旅游条例》规定,组织“驴友”穿越秦岭具有危险性的健身探险旅游活动,应提前5天备案,否则要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
郭俊辉是西安未央应急救援大队的一名资深救援人员,曾经担任大大小小一百多次救援任务,他告诉记者,其中《陕西省旅游条例》中针对穿越需要备案的条款对救援工作有不小的帮助。
郭军辉说:“假如出现意外,最起码知道你这次的出行路线、出行人数、要去的地方。从哪边走的,去哪边,走了几天,经过分析以后会在最短的路线上去寻找失踪人员。”
然而,2016年4月4号,西安一所大学的18名学生以及6名来自武汉的驴友,在没有备案的情况下,进行鳌太穿越时遇到雨雪极端天气,最终被救援人员安全救回。按照新条例,这种没有备案的穿越要予以处罚,但事发后却不知由哪个部门进行处罚。
今天上午,记者从陕西省旅游局和陕西省体育局了解到,备案主要是按属地划分,根据穿越地点到所属的文体行政部门递交包含活动时间、地点、线路、人员名单、保障措施、应急方案等信息的材料即可。另外,对于条例中规定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旅游行政部门进行处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正在向有关方面申请,明确体育和旅游部门的权责,明晰执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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