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邑县拆迁引发火灾事件发生后,平邑新闻中心称,相关人员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已控制事件直接责任人,正加大审查力度,平邑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对该事件中违法违纪人员绝不姑息、一查到底。此前,警方表示死者是将自己反锁屋内,并把自己点着。(9月16日《新京报》)
平邑县官方的表态值得肯定,问题是,由平邑县自己调查这件事,合适不合适?因为,从事件前后看,平邑县政府与疑似拆迁引发的火灾事件存在重大利害关系。那么,当地官方在调查过程中是否存在趋利避害的考量?是否能完全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上,进行一是一、二是二的调查?公众会存疑。
事发当日,平邑县官方通报称,有人在网上造谣,扩大事态,公安部门将对造谣者依法严惩。造谣当然不对,但回击谣言的正确做法是公开透明、不遮不掩、不捂盖子,一切都晒在阳光下,那么即便有谣言,也未必有市场。当地政府自己调查与自己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火灾与人命事件,值得商榷。如果仅视为重大公共事件,应由上级政府介入;若存在刑事犯罪嫌疑,应该启动异地司法调查程序。而这一恶性事件的调查结论能否经得起检验,不仅关乎当地政府公信力,还关系到法治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因而,不应仅由当地本着“不扩大事态”的指导思想自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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