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信用中国——今年以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提升诚信意识,建设信用中国。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要求,积极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础性制度改革取得突破,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为今后一段时期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取得突破
8月19日,广东佛山盈科远景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从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领到了首张加载着18位国家标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按照部署,广东省将先行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率先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长期以来,我国机构代码不统一,“多头赋码”、“多码并存”,缺乏有效协调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多数代码仅应用于各部门内部管理,一些部门信息数据相互割裂封闭,存在“信息孤岛”问题,影响了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增加了社会成本,降低了行政效能。
今年6月,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通过在源头统一赋码,多次办理改为一次办理,“多码”改为“一码”,将极大地方便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注册登记,进一步为创新创业松绑,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也将极大地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奠定基础。
按照方案要求,工商部门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在2015年底前实施。
加快建设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大数据正在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力。今年5月,西部地区首家大数据信用建设示范中心在贵州贵阳市成立,将整合开发西部地区资源,运用大数据征信手段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在运用大数据对企业服务方面,最紧迫的工作有两方面:一是要尽快建立统一的信用代码制度;二是向企业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务,将政府能够掌握的、在政务活动中形成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优良和不良信用记录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说。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整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法、安全生产、质量监管、统计调查等领域信用信息,实现各地区、各部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
国家信息中心在电子政务外网上搭建了部际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网站,已于今年2月开通,现有36个部门接入,其中10个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发展改革委已部署各省区市搭建省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功能,确保与国家平台如期对接。目前,14个地区已建立省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15个地区正在建设。
推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8月31日,广东深圳市交通管理部门宣布,将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部分重点交通违法纳入征信系统。这意味着,行人闯红灯,将会影响考驾照、租车、找工作甚至婚恋交友。
深圳市交警局负责人表示,这是运用社会信用体系解决道路交通管理问题,交通违法纳入征信系统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开展,增加交通违法者的失信成本。
当前,为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激励和对失信主体的约束、惩戒,各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共青团中央会同发展改革委,以青年志愿者和团员青年为服务对象,积极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探索为诚实守信和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的青年求学、就业、创业等提供优惠和帮助;
——人民银行以“加强征信宣传教育,提升国民信用水平”为主题和口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征信专题宣传活动和“信用记录关爱日”活动,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推进“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
——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等21个部门签署备忘录,明确了18条联合惩戒措施,包括在人员出境、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高级管理人员、乘坐飞机和列车软卧等高消费行为、上市发债和信贷融资、获得政府供应土地和政府性资金支持、关税进口配额分配等方面。
据初步统计,备忘录实施后,已有6家企业主动补缴税款合计2411万元,5家企业法定代表人被阻止出境,2家企业被限制发行企业债券。
我国已经进入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加强信用法律法规制度和信用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信用记录建设和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全面加强各领域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