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警方来说,公民的原谅绝不应是“松了一口气”,而更应成为查摆问题、推进问责、改善作风的起点。没有切实的善后和有效的责任追究,类似的工作失误甚至玩忽职守就不会得到遏制。
日前,出差杭州的大连小伙李某向媒体诉称,因自己身份信息被警方误录为涉毒人员,从2013年底起他每次开房都被警察带走,这次在杭州他又重蹈厄运。就当围观者刚为小伙的遭遇感到同情时,剧情急转直下。有杭州媒体称,经警方证实,李某是毒贩更是“影帝”,不存在信息错录。然而大连警方很快就翻转了剧情,称查证事件属实,误录的信息已删除。警方还表示将对误录信息事件进行倒查并究责。
类似的警方乌龙事件并非鲜见。2013年的“西宁警方跨省抓错人事件”,更为轰动。在那一个案中,湖南籍女子刘丽因其身份信息被冒用而被列入了网上追逃名单。刘丽在耒阳西站被抓,12天后被责任民警张军治等人带回青海调查。后警方确认刘丽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他们抓错了人。此事一度令舆论大哗,责任民警张军治还被检方以涉嫌玩忽职守提起公诉。
以李某案对照刘丽案,李某被警方“重点关照”是因其个人信息被警方误录,而刘丽被警方错抓是刘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从过错来说,“误录”还要大于“错抓”。因为“误录”是警方的失职;“错抓”是警方被嫌犯用假冒的身份信息误导。
而这两起案件之所以都引发了舆论热议,还有一个共通性,那就是,事件的扩大都建立在“初始错误”之上的、更严格的“二次错误”。
刘丽之所以被长时间羁押,一个重要原因,是民警张军治一行3人在抵达湖南后,并未及时到看守所提人,而是先去旅游了5天。虽然湖南警方及与张军治同行的民警曾多次提醒,可能抓错人,刘丽的丈夫也向张军治提出做指纹照片比对要求,但张军治统统没有重视。一个普通的错误因为当事民警的玩忽职守,而被人为扩大化了。
李某的“开房等警察”也是一样的荒唐。本来,搞错了一次,及时删除误录的信息,错误也就得到了纠正。但事实却是,这个错居然持续了一年多。“一年多来,我每到一地,只要是一入住酒店,身份信息一登记好,当地的派出所基本上都会派人过来……”视频中的李某,像与老友聊天一样寻常地说出了自己的这段故事,在他的微笑背后,是执法的无尽尴尬。
大连警方还称,市民李某对甘井子公安分局的举动表示能够原谅,只要求尽快恢复自己名誉,能够正常生活工作。当然,李某有权投诉,甚至有权要求追责,还有权要求警方赔偿,但李某也有权“原谅”。很难判断这句“原谅”里,被迫和无奈各占几成。对于警方来说,公民的原谅绝不应是“松了一口气”,而更应成为查摆问题、推进问责、改善作风的起点。从刘丽案来看,工作失误与玩忽职守只有一线之隔。没有切实的善后和有效的责任追究,类似的工作失误甚至玩忽职守就不会得到遏制。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