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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春风吹进门,中国人民抖精神,如今整顿“驻省办”,这事咱得看一看。
说起驻省会办事处,也算历史悠久了,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一些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经济特区等设立办事机构。我们不能否认它们在开展政务联络、招商引资、接待服务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但是,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绝大多数“驻省办”逐渐沦为赘余,甚至某些“驻省办”出现公务接待不规范,铺张浪费等现象,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既然这些“驻省办”的职能已不适应当前形势要求,那必然是得清理、整顿。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公布的意见,各地将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
一段时期以来,某些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尽其责的现象,这种打着“为人民服务”的旗子,却并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浪费国家的人力财力的事,老百姓不答应,政府也不答应。此外,随着交通和网络日益便利:电视会议的出现、交通工具的改善等,使得“驻省办”的作用也就越来越小。整顿驻省会办事处,能够从一定程度上清理规范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降低政府的运行成本,实现“廉洁政府”。
“制定出一个好文件,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关键还在于落实文件。”清理“驻省办”这种容易“变相潜伏”的机构尤其要注重落实。市县两级政府应严格落实文件精神,抓紧制定实施计划,切实清理规范“驻省办”,积极推动“驻省办”职能转变,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从严审批、加强监管,将“廉洁清正”落实到政府工作的点点滴滴,努力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相关部门也应做好监督工作,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实到位。对“低调跑关系”的变相“驻省办”、微缩“联络处”,甚至“某某(地名)大厦”、“某某(地名)饭店”这样改头换面的驻省会单位,坚决曝光、处理,决不能让腐败因子“隐身潜伏”。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