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普遍性降费,进一步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减负添力。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四项具体降费措施,每年将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400多亿元。取消、减免有关收费和基金后,相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职和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
这是继大力度下放审批权和结构性减税后,中央政府出台的惠及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大举措。大力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降低大众创业成本,加快万众创新步伐,必须在结构性减税的基础上大力度、全面性、普遍性降费。
我国小企业的营业税是3%—5%,小微文化企业缴纳文化基金一项收费就是3%,至于像房地产这样的行业,收费项目更是多达数十项。国家一直在整顿乱收费,但乱收费现象并未根本改观。保守估计,政府行政性收费项目和各类基金收费、各种罚没款项以及银行等金融部门附加在贷款上的五花八门收费或者变相收费项目等加在一起,每年在几万亿元以上,仅广义的收费项目占税收总量的比例保守估计不下30%。
一定意义上讲,纳税人在缴纳各种税款后,政府理应提供各种免费的公共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日常工作,尽管要付出成本,但可以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即源于公民的税收。诸如此次对小微企业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等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或暂停征收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12项收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7项收费等收费项目,企业原本就不需要支付类似名目繁多的费用,否则就是对公民和企业再次“征税”。
实施普遍性降费关键和重点,在于落实、落实、再落实。这次国务院提出取消和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直接动了一些收费权部门的奶酪,特别是一些部门的编外人员就是依靠收费供养的,一些权力部门包括公款吃喝等在内的灰色消费和福利支出,主要也是靠收费筹集资金。这是取缔和减免这些收费项目难以落实的难点和阻力所在。要有强有力的监督检查部门督导落实情况,对顶风违纪、落实不力的一定要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要防止收费项目边减少边增加,防止这边取消了收费项目,那边穿个马甲又出现了新的收费项目。当然,取消收费项目后也要“给出路”,中央财政要加强监督,确保各级财政经费到位,防止以经费不足为由再出现乱收费。
实施普遍性降费仅仅是开端,还有较大降费空间。2013年全国非税收入为18646亿元,其中中央非税收入3540亿元,主要是部分企业一次性上缴利润增加;地方非税收入15106亿元。剔除中央和地方国企利润上缴部分,中央和地方各种收费总额估计在13000亿元。2013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52239亿元,其中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4232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本级)48007亿元,剔除地方土地出让金收入41250亿元,全国各类政府性基金收入10989亿元。也就是说,2013年政府行政性收费和基金总额在23989亿元,本次国家普遍性降费每年将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400多亿元,仅占2013年政府行政性收费和基金总额23989亿元的1.67%,可见实施普遍性降费的空间还是很大的。
在实施普遍性降费的同时,降税力度还应继续加力,应当从结构性降税转向全面性降税。目前看来,应对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货币信贷工具已没有多少空间,继续放水货币信贷极有可能跌入最可怕的陷阱——流动性陷阱之中。有鉴于此,当前最有效甚至唯一有效的宏观政策工具就是财政政策,特别是要大幅度减税降费。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