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基层干部尤其是“村官”渐成腐败重灾区。昨日《人民日报》刊文称,有少数村官成了基层治理的“病原体”,甚至成为触发集体上访、群体事件的火药桶。文章表示,用法治方式和制度手段管住村官的绝对权力,才是纠治村官违纪违法的治本之策。
《人民日报》文章指出,既要激活已有的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村务公开等制度,也要推进村级反腐的制度化建设,让纪检力量下沉到乡村。这样的法治化路径,确实切中了时下村官监管缺失的乱象,不过,除此之外,还必须尽量扩大村民的公共参与,充分发挥村民的民主监督,从而对“不羁”的村干部形成切实有效的制约力量。
不必讳言,目前,很多地方的农村基层民众发育不足,村民难以真正参与公共事务。村里大事小情,都是村官个别人说了算,至多也是村干部按照乡镇干部的授意办理。整个决策、执行的过程,基本上是封闭的,并没有向村民公开,已有的村务公开形同虚设,村民代表大会走过场,而村干部又利用家族、经济等方面势力独断专行,完全不考虑村民的合法权利。因此,村民也就谈不上参与监督。
即便有些村民对此不满,要求村务公开,其声音也往往在有关各方的抑制之下,消弭于无形,甚至沦为“沉没的声音”。久而久之,不仅主张权益的村民越来越沉默,村干部也越来越无所顾忌、为所欲为。就像湖南吉首那名贪污公款的村干部那样,“我当村干部不就是为了捞两个吗,这怎么还违法了?”
因此,遏止村官贪腐,当务之急乃是激活村务公开制度,打捞村民“沉没的声音”,鼓励村民监督村官。凡事只要一旦公开,往往就会形成一定的制约,使得村官不敢肆意妄为。另一方面,有关方面也应该认真倾听村民的意见,并积极、及时进行处理,而不应该总是将村民的反映视为洪水猛兽。很多时候,一些地方在基层治理方面似乎迈入一个误区,一面大谈老百姓法律知识匮乏,对村官腐败无可奈何,一面却又强力压制村民向上反映情况。纵容这样的扭曲,必然导致农村真实信息的失真。
乡土中国如何迈向现代化?关键是造就有着现代公民意识的村民。这样的村民,不仅仅是在主张个体权益,也是在维护公共利益。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