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为了修路而被逼出“集资送礼”的念头,都是极大的讽刺。这则“寓言”最该思考的寓意在于:地方政府最该“听”的,到底是上级规定还是民众利益?
据《新京报》报道,河南沈丘县李庄朱庄的上百户居民,因为一条10年未修成的路,集资数万要找“人”疏通关系。但钱放在村干部手上两年多,没能找到“人”送出去。据悉,当地政府已承诺修路。
“要致富先修路”,这大概是很多农村人最有共识的话之一。随着这些年各级政府的大力投入,为路的问题犯愁的地方不太多了。正因如此,河南这两个村庄被一条路折磨10多年,才更凸显出悲剧意味。相比于那些国道省道,村庄出行的路似乎是“小事”,但对生活在那里的人来说,则是绝对的“大事”。
这样的“大事”,为何村民求告无门,以至于想到“集资送礼”?鉴于这是一次未能得逞的送礼,自然不能据此得出地方官员腐败贪财的结论,而只能看做是一则寓言,所反映出的绝不是村民无知,而是现实存在的诸多问题。
村民们最初萌生这想法,是看周边其他村庄,都能顺利修了路,唯独自己所在的村子成为“孤岛”。从报道来看,当地官员也未能对厚此薄彼给出很合理的解释。为什么有的村能进入路网规划,有的村不能;所谓“最大限度的受益群众”,又是以什么为标准?难免引人猜想。
此外,现实频频出现的贪腐新闻,很可能也是一种“教育”。去年同是河南的省教育厅某处长落马,就被曝出一些农村学校危房改造也要向其送礼。有个县之所以能率先完成河南省中小学危房改造任务,就是因为县教育局送了钱。这些活生生的例子,在民间口耳相传,当村民们在地方政府前总是碰钉子时,自然只能往这条歪路上去想。
不管怎样,村民为了修路而被逼出“集资送礼”的念头,都是极大的讽刺。当然,对具体部门或官员来说,可能也会觉得“委屈”,正如沈丘县交通局那位副局长所言,两村村民所期盼的路,不在“村村通”项目规定的范围内。换句话说,不修是名正言顺,修了似乎反成了“违规之举”。
这可能是“集资送礼”寓言所最该思考的寓意——地方政府最该“听”的,到底是上级规定还是民众利益?理论上,这两者之间是不该有矛盾的。但熟知现实尤其是基层现实的人会知道,两村之间的路,事实上恐怕很难在上层规划中体现出来。那么问题来了,地方官员是机械地执行,无视民众的一再诉求甚至祈求,还是应重视底层现实,拿出变通的方案?问题的答案,取决于谁对地方官员升降评价有更多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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