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城关区文化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广场文化活动,推动群众文化活动健康持续发展,倡导、形成“健康、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氛围,城关区文化局率先出台了《城关区广场文化活动公约》,约束广场文化活动,避免噪音扰民等问题。
近年来,城关区的广场活动较为丰富、活跃,但个别团队在活动时持续播放高音贝音乐,给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带来困扰,逐渐成为居民所诟病的广场噪音问题。对此,城关区文化局十分重视,制定出台了《城关区广场文化活动公约》。根据《公约》规定,扬声器、音响等音乐声源音量值不得超过85分贝,距离音乐声源最近的建筑物,白天音乐平均音量不得超过60分贝,晚上音乐平均音量不得超过45分贝)。多个团队在同一场地或同一区域开展广场文化活动,音乐交叉形成干扰的,应友好协商控制音量,不得恶意提高音量。有音乐伴奏的广场文化活动,应在每日7:00-9:00,19:00-21:00之间开展。逢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段,从考前15天到考试结束翌日,应24小时暂停有音乐伴奏的广场文化活动。
据悉,城关区文化局还将邀请市民监督员,监督各群众文体团队遵守公约。(更多内容请点击大西北网 http://www.dxbei.com/)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