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3月26日至29日,由甘肃省消防总队警务、营房、装备等有关处室组成的验收组,按照《公安消防部队二级普通消防队(站)建设标准》对我市新建的皋兰、永登、特勤二中队、搜救犬中队基础设施建设和执勤力量进行了验收。
消防总队验收组听取了区(县)消防大队领导对消防站建设、手续报批等基本情况的汇报后,深入实地,对照公安部《公安消防部队二级普通消防队(站)建设标准》,分别从队伍管理、人员调配、台账建立、营房营具、基础设施、车辆配备和灭火器材、抢险救援器材、个人防护器材、特种防护装备配备,以及中队经费保障等方面逐一进行了打分验收验收,同意投入消防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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