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2月12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甘肃省政府近日印发《甘肃省住房保障工作考核办法》,根据该《办法》,甘肃省住房保障工作考核实行100分制,对于一年内有2次以上约谈记录或1次以上问责记录的市州、县市区,不得评定为优秀。
《办法》确定,全省住房保障工作考核对象为全省各市州政府。考核结果分为3个等级,分别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60—89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住房保障工作考核结果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对考核优秀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相关部门,由省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办法》明确,省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600万元,用于全省住房保障工作考核奖励。对未完成住房保障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严重影响全省工作的;因工作失职或滥用职权,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或干扰住房保障政策贯彻执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违反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或处置不当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问责。(首席记者 梁峡林)
原文标题:我省出台住房保障工作考核办法
每年预算安排600万元用于考核奖励
原文链接:http://lzcb.gansudaily.com.cn/system/2013/12/12/0148068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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