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安宁区检察院本着安全、高效、规范、文明的执法理念,依据《新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法警队安全保障机制。
首先,该院进一步建立健全看管机制。由主管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反渎局局长、法警队队长组成四位一体的看管工作链条,警队负责确定带班领导,安排执勤人员,确保看管工作的落实;工作中给嫌疑人告知法律规定的同时,提供休息、吃饭场所,认真了解看管对象的身体状况、病史等情况,做好详实登记,建立“一本账”,做到“一口清”;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救助机制。为充分保障患病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与地方医院积极协商,及时修订完善医疗救助方案,开通医疗救助通道。案前与协议医院指定医生联系,确保办案、执勤与救助同步进行。及时了解嫌疑人的健康状况,配合医生做好嫌疑人员应急救助工作。做好涉案人员离开办案工作区的记录,避免因登记不详实、签字捺印不规范而导致嫌疑人诬告办案人员问题的发生。同时,该院成立以检察长为安全总负责及反贪、反渎、法警大队、纪检监察、检委会委员为成员的安全督导小组,制作督察小组安全检查日志登记表,实行检察长预先督察,安全督查小组成员轮流电话督导和办案区实地巡查等工作流程,对拘传、看管、押解、同步录音录像等环节的工作进行督察督导,确保程序的规范和制度的落实,形成上下联动,互相制约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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