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用如此毒辣的手段,撕毁了公众对他们原本的底层情怀与默默关注,留存在公众心里的只有鄙视与痛恨。这一公交纵火案的发生,不能不令我们重新审视公共安全这个沉重的话题。
6月7日傍晚,厦门一辆快速公交发生大火,让47人魂断归途,另有34人受伤,8名学生下落不明。8日案件即告破,犯罪嫌疑人陈水总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观厌世,而泄愤纵火。
这一惨剧令人想起2009年的成都公交车燃烧案,最后查明是62岁的无业人员张云良故意纵火所致,除张云良外,另有26条无辜生命逝去。
两起纵火案背后,都带有报复社会的恶劣性质。无论其人有多少值得同情、理解的理由,这种报复行为都是不可饶恕的,也是不可理解的。身为弱者,怎么忍心去向弱者下手?面对排解不了的自身困境,怎么能以无辜群众的生命为补偿?自己遭遇困难,又怎么能把怨怼迁怒于社会?
对这种拿无辜群众下手的行为,我们表示最严厉的谴责,这样的人,也得不到社会的宽恕和谅解。从他们决定报复社会的那一刻起,就从原本属于群众中的一员,站在了公众的对立面。他们用如此毒辣的手段,撕毁了公众对他们原本的底层情怀与默默关注,留存在公众心里的只有鄙视与痛恨。
这一公交纵火案的发生,不能不令我们重新审视公共安全这个沉重的话题。尤其是公交车这种特定的狭窄的公共场所,因为它不可能像地铁、飞机、火车一样进行安检。同时,公交车又更多的是普通群众的交通工具,不仅量多而且涉及面广。我们又该如何确保这类公共安全?显然,除了提醒公众对安全保持警觉、及时发现问题,掌握必要的逃生知识,以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外,我们还需从根本上入手,去消除那些社会报复者的产生土壤。
这些公交纵火者的恶行,倒是从一个侧面提醒我们,必须去关注这样一些群体,不妨称之为“底层特殊群体”。我们不能说他们都有报复社会心理,反而我们深信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善良之辈。他们因为个人的行为、遭遇或其他因素而生活维艰,在默默承受着生活所给予他们的艰难,但他们都有一颗谦卑的心,哪怕是在最恶劣的处境中都不曾对生活失去绝望,反而通过辛勤劳动千方百计维持生计。
他们可能就是卖点小玩意的小贩,可能就是拾荒者,可能还是乞讨者,还可能卧病在床,也可能丧失劳动能力,但他们同样是我们的同胞,我们不能抛弃他们。对他们,我们应当有刚性的制度救助,这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公众也应当对他们给予更多的关爱,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有时哪怕是一句暖心话,也可能让他们感受好些。唯其如此,我们的社会才会少些冷漠,多点温馨。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