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高峰期雁滩多个路段货运车限行
据了解,根据兰州市政府畅交通、治污染工作部署,为进一步缓解城区交通拥堵,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兰州市已经调整了城区道路交通流量,全面规范、限制城区道路货运机动车,教练汽车及高尾气排放机动车通行时间、通行范围。每日交通高峰时间(7::30-8:30分、11:30-12:30分、17:00-19:00分),核载0.75吨以上(含)货运机动车在南滨河东路(雁滩大桥至平沙落雁),雁滩路(古玩城十字以西)等路段禁止通行;禁止3吨以上或悬挂大型号牌的货运机动车在608#路、南河南路、南河北路、雁滩路(古玩城十字以东)、雁北路、雁西路、雁南路等路段通行。上述路段每日高峰时间禁止核载1.5吨以上(含)货运机动车通行;禁止核载8吨以上(含)或3轴以上(含)货运机动车在黄河以南(含区间内各黄河桥)、北滨河路通行。
上述限行时间、范围内,运输抢险救灾物资和城市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的货运机动车,凭公安、交
通管理部门合法的通行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同时,昼夜禁止环保部门认定的黄标机动车及尾气排放超标机动车,正三轮摩托车,三轮助力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在黄河以南(含区间内各黄河桥)等路段通行。
以上规定首次违反将做登记并书面警告、批评教育放行。两次以上违反的一律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15处卡口24小时执勤专管违禁通行车
据了解,由于受特殊自然地理条件的先天性限制,加之区域经济欠发达的后天性制约,兰州市城区道路交通极为脆弱,特别是基础设施欠账多、条件差,城区规划道路目前还有一半没能建成,基本上没有立体交通可言,平面混合交通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观。加上机动车的连续多年大幅增长,车多路少造成交通供需矛盾极其突出。
为进一步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2010年9月18日起,兰州市在中心城区实行机动车按尾号限行措施,有效削减了城区道路交通总量,缓解了交通拥堵状况。但是,道路交通供需矛盾突出的根本性问题不仅仍然存在,还将进一步加剧。据统计,截至2012年10月,兰州市机动车保有量达52.2万多辆。由于机动车数量的剧增,车流密度增大,致使城区道路交通压力不断加大,进一步加剧了交通拥堵问题。同时,行车速度降低,增加了机动车停车及低速、怠速运行时间,导致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总量加大,目前已成为影响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的一个无法忽视的因素。
鉴于兰州的实际,为进一步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防治大气污染,切实解决兰州市当前大货车、农用车、拖拉机、黄标车等重点车辆违反禁行规定进入城区道路行驶的突出问题,兰州交警部门在严格执行6月10日兰州市公安局相关通告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各项限行措施落实。15处卡口岗执行24小时勤务,加强大型货运车辆的劝返疏导工作;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对于发现的违禁通行车辆,一律依法严格处罚;不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纠正货用车、农用车、拖拉机、黄标车、劣质煤炭运输车违反禁行规定进城问题。交警部门将以科学合理疏导交通,减少交通堵塞和尾气污染为出发点,合理安排勤务,科学调用警力。加强一线执勤大队、中队派勤的自主性、科学性,进一步加强路面监管和指挥疏导,尽最大力量保障城区道路畅通;加强巡逻监控,针对辖区拥堵频发的点段进行重点监控,加强摩托车路面巡逻监控,及时疏导,及时排堵,最大限度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总量。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