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记者从兰州市城关区获悉,城关区政府近日出台《民办幼儿园“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决定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奖励30所以上成绩突出的民办幼儿园,一等奖可获12万元奖励。同时,凡招收低保家庭子女的幼儿园,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幼儿给予50元/生·月的补助。据城关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方案将从今年9月份正式开始实施。
为推动民办幼儿园规范发展,逐步扩大城关区民办学前优质教育资源,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及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城关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城关区结合本辖区民办幼儿园实际,制订了该实施方案。据了解,“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实施方式分为补助和奖励两种。获得补助的幼儿园次年度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在对幼儿园实行奖励之前,将由区教育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年检和过程性检查。
补助和奖励民办幼儿园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区财政局负责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拨付到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补助和奖励名单向相关幼儿园下拨资金。详细措施中补助政策为,凡招收低保家庭子女的幼儿园,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幼儿给予每生每月50元的补助;凡招收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的幼儿园,对符合条件的幼儿给予每生每月100元的补助;凡农村地区的幼儿园,对城关户籍的幼儿给予每生每月50元的补助,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户家庭的幼儿给予每生每月100元的补助,不重复补助;幼儿园要按规定比例合理使用补助金:70%用于幼儿保教费的减免,30%用于降低幼儿园办园成本或改善办园条件。其次奖励政策为,每年由“以奖代补”评估专家小组依据《城关区民办幼儿园年检评分标准(试行)》进行评估,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奖励30所以上成绩突出的民办幼儿园。奖项分设一、二、三等奖,每个等级分别奖励12万元、10万元、8万元;获得奖励的幼儿园次年度保教费不得高于市级示范园收费标准的150%。
据城关区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城关区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积极扶持城关区辖内、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努力构建 “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同时,采取“一票否决原则”,如果民办幼儿园出现办园资质不齐全、发生责任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现象、在各类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等现象中的一项,则取消该幼儿园“以奖代补”提名资格。记者了解到,为确保“以奖代补”专项工作有效落实,城关区将成立“以奖代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以奖代补”专项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工作。同时,由区教育局牵头成立“以奖代补”评估专家小组,确保评估验收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平。据介绍,获得补助或奖励的幼儿园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自觉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抵制检查和审计的、当年发生违规收费的幼儿园,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