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武汉市民杨先生到银行取款,由于金额较大,从未清点过具体数目。近日,杨先生的妻子发现网银账户无法登录,杨先生找到银行询问原因,被告知他上次到银行取钱时,银行柜员多给他400元,由于找不到他,银行只好将他的账户冻结,该行已向杨先生道歉(8月13日《楚天都市报》)。
银行不能擅自冻结储户的账户是一个法律常识,即便是储户违法甚至失信于银行,都必须经过司法、纪检、人民银行等公权机关授权才能冻结账户。所以,银行未经授权,擅自冻结杨先生的账户,首先就是违法行为。更荒唐的是,冻结账户的目的仅仅只是无法找到杨先生,逼迫他到银行,为银行服务中出错的400元埋单。
找不到人就可以以“冻结账户”相要挟?其实,银行找储户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困难。银行账户都是实名制,身份信息在那里摆着,有了身份信息,即便杨先生换了手机号码,通过公安的户籍系统,甚至银行内部的征信系统,都可以找到与其相关的人员进行联系,乃至可以找到直接联系方式,只不过,相对繁琐一点罢了。能够做而不去做,一方面是行为上的懒,另一方面还有怕杨先生拖拉推诿的心理在作祟。
事实上,银行出错在先,多给了杨先生400元,先应该自我检讨,然后才是想法联系杨先生,备好证据,力争在取得信任的前提下,让杨先生主动退还。然而,不作任何努力,以“冻结账户”的手段来纠错,连自己出错都可以这么牛,足以说明银行没有储户的权益意识,潜含着银行利益凌驾于储户利益之上的蛮横逻辑。
管理理念决定服务态度,这样的作为已然超出了服务态度恶劣的本身,折射出银行经营与管理理念偏离了储户利益至上的原则。利己法规成为了打造强硬的底气之源,推责诿过成为了制造冷漠的风气之先。如此之下,大概只会倒逼储户用脚投票,也许换家服务更好银行才是对其最好的惩罚。为了“找人”而“冻结账户”,找到了人却失去了人心,止于道歉的举措解冻了金融账户却又“冻结”了“信任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