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官员“下河”固然很有针对性,但当下的急务,还是“叫醒”治理规划书,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同时以严厉的问责保障法规、政令的执行。
又黑又臭的温州母亲河温瑞塘河正在成为舆论焦点。据新华社记者调查,早在2010年5月,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公司就根据市里安排,编制了温瑞塘河保护的规划书,作为综合整治、建设、保护和管理的基本依据。不过,一年多时间过去,规划书却无人问津,“躺着箱子里睡大觉”,规划局、温瑞塘河整治指挥部、住建委等部门均不愿“接单”组织评审。
规划书的编制,既是浙江省关于温瑞塘河保护管理专项法规的要求,也是温瑞塘河治理的一项“龙头”性工作,意义之大不言而喻。然而,这样一份规划书何以无人问津,以致于实质性的治理工作一拖再拖?
表面上看,相关部门的拒绝各有理由:规划部门只管宏观,顾不上一条小河;住建部门刚刚组建,还在忙着理顺职责;而温瑞塘河整治指挥部则干脆一句“不属我们管”即打发了事。至于深层的原因,想来不外乎如下这些:规划评审事繁利少,还可能触动一些部门、企业的利益,各部门自然能推则推;现行的多头管理格局,为这些部门的“见利就上、见事就躲”,提供了躲闪腾挪的空间;而“一把手”,或者说主要领导只要没有明确制定具体负责部门,大家就都在观望。
也就是说,在温瑞塘河治理规划书上的夹缠不清,并非个案,而是相关部门在污染治理上职责不清、职能重叠、有法不依、监管乏力等情形的具体表现。
此前,温州市委书记提出,温瑞塘河要以环保局长和公用集团董事长带头下河游泳作为治理标准,正是针对部门治理乏力这一病症开出的药方。不过,指定环保局长和公用集团董事长“下河”固然很有针对性,但当下的急务,还是“叫醒”治理规划书,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同时以严厉的问责保障法规、政令的执行。
□胡印斌(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