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蓓丽”传销案宣判 43名传销头目领刑
大西北网3月21日讯 3月20日,记者从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传销头目戚某花、王某、廖某林、周某建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经该院一审宣判,主犯戚某花等43人分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被处以4年6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刑罚。
2014年6月,凉州警方在侦办一起抢劫案时发现嫌疑人系一名称为“欧蓓丽”传销组织的成员。根据线索,警方抽调专门力量,对该传销组织进行深挖打击,历经三个月的艰苦工作,查明了以戚某花、王某、廖某林、周某建等为首的“欧蓓丽”传销组织体系及犯罪证据,一举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戚某花等43人,捣毁传销窝点25处,解救38人,教育遣散传销人员500余人。该传销案一审法院宣判后,根据法院执行通知要求和案件程序,凉州警方于近日将涉案的43名罪犯悉数投送武威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