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就关于“永昌县红山窑乡红新石料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示下列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昌县红山窑乡红新石料厂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永昌县红山窑乡红新石料厂
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西大河红新公路西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01°35′22″、,北纬38°14′19″。
建设内容:总投资300万元,矿区面积0.00312km2,矿权范围位于西大河部分河道区域,项目建成后采用露天的机械化开采方式直接开采,机械铲装,项目由北向南顺序,分段式水平推进开采;边开采边回填恢复,采用汽车运输方式,至全矿区开采完毕。建设规模为:年开采0.3万立方米石料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昌县红山窑乡红新石料厂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8919351762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中环广场65号B座1701号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931-6403956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⑵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⑶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⑷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永昌县红山窑乡红新石料厂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