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村电子商务指导意见》发布 构建网上通道
记者从自治区商务厅获悉:近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商务厅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要求,争取到2020年,构建网货下乡农产品进城的网上通道。
为此,两部门将依托自治区“访惠聚”活动住村工作组,通过党员远程教育站点、文化馆(站)等基层阵地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县级运营中心、乡村站点。
到2020年,我区将完成搭建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平台、培育党建带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示范、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丰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功能等十项主要任务。
《意见》要求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精准扶贫重要载体,重点支持南疆地区、贫困地区、边境地区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鼓励邮政、供销、物流企业等参与农村电子商务,扩大农产品网上销售规模,使广大农民群众享受与城里人一样的商品和服务,让农民平等分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意见》中还要求充分发挥“访惠聚”工作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作用。计划以返乡大学生、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各级涉农创业青年协会组织和种植大户为重点,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加强知识技能培训、产品标准化、仓储物流、快递服务等配套服务,让广大农民通过电子商务直接面对市场,减少中间环节,带动创业就业、促民增收。并将农产品电子商务纳入援疆重点工作内容,充分依托援疆人才、资金、技术等优势资源,推进新疆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