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立法规范大数据开发应用

时间:2022-10-10 11:31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新华社 点击: 载入中...
  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近日通过了《陕西省大数据条例》,加强数据资源管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大数据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治理中的应用,加快数字陕西建设。
  
  条例规定,大数据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创新引领、共享开放、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政务部门处理数据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数据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不得非法更改、删除或者伪造政务数据。
  
  政务部门负责管理政府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收集、产生的数据,不得将数据管理权向企业转移。政务部门应当要求参与政府信息化建设、维护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对涉及的敏感个人信息等,依法采取脱敏、加密保护等措施。
  
  企业、事业单位不得擅自留存、使用、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获取的政务数据,不得擅自将数据用于商业用途或者向境外提供。
  
  在大数据开发应用方面,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运用大数据,监测人力资源市场变化趋势,及时掌握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失业状况变化,分析研判就业趋势,加强就业科学精准指导服务。
  
  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这一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推进数字乡村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数字乡村相关信息系统共建和数据共享规则,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涉农信息普惠服务机制,引领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完)








 
(责任编辑:张云文)
>相关新闻
  • 陕西立法保护传承发展秦腔艺术
  • 西安市规范设置蔬菜早市夜市集中经营区
  • 西安立法规范水环境保护
  • 多地出台规范性文件打击虐待遗弃老人等不孝行为
  • 西安市城管执法部门下发通知:今起全面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
  • 陕西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规范民办高校招生宣传工作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13000024号-1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