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委巡视组反馈情况 渭河部分堤防存质量问题
西安市委巡视组结束了今年的首轮巡视,昨日下午分别向西安市水务局、西安市农林委反馈了巡视情况。据悉,巡视期间,巡视组还收到和了解到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反映,已按规定移交市纪委、有关区县纪委及有关部门处理。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要求两家单位党委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
西安市水务局
渭河综合整治部分堤防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市委第一巡视组
巡视时间:今年9月8日至10月30日
【主要问题】
市水务局党委、纪委围绕涉水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还不到位。
资金方面,部分项目投资超出概算、资金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法人单位私设账户,违规收费借款。部分基层单位项目建管费严重超支,使用无效发票。
个别区县部门违规使用移民资金,周至黑河二期移民工作中,安置房造价和设计费用均高于市场价,挤占、挪用移民资金发放加班费、日常补助,用移民资金购买面包车,村干部私自将移民补偿款转入其他村民名下,涉嫌侵吞集体财产。
部分基层单位项目执行招投标法规不严格,市水务局多数维修养护工程及地下水回灌项目编制、农村人饮工程分布图集编制等项目未实行公开招投标,而是直接委托下属单位承办。渭河综合整治工程中,部分工程标段涉嫌围标、串标。个别区级政府干预招投标和审计工作。
渭河综合整治工程中,部分堤防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部分项目进度缓慢,渭河临潼段堤防工程建设至今尚未完工。
水利工程管养运行机制不健全,市水务局10家事业单位组建的12个公司,多数事企不分、合署办公,管理不规范。
【整改意见】
围绕涉水资金和项目抓好“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涉水资金监管力度,加强涉水项目规范化管理,健全行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西安市农林委
长安高陵户县虚报种粮面积 套取财政补贴654万
市委第二巡视组
巡视时间:今年9月8日至10月30日
【主要问题】
市农林委党委围绕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履行“两个责任”还不到位,纪检机构在执纪问责上还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项目申报审批不规范,建成后有效管理跟不上,不能长期发挥效益,甚至出现项目建成后设施闲置或损毁,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部分工程建成后年久失修;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建成后闲置;区县农产品检测中心项目建成后,无法正常运行。
项目管理粗放,监管措施不力。有的项目不进行招投标,有的工程监理形同虚设,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流于形式,如市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申报、批复建设内容与实际施工内容出入大,未按规定验收,并超合同价结算。
资金管理漏洞较多,存在违规违纪问题。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现象较为严重,个别区县虚报、套取专项资金问题比较突出,专项资金错发、滞留现象严重。2012年原市农委下属单位挤占项目资金128万余元列支办公、水电等费用。2013至2014年,长安、高陵、户县虚报粮食播种面积,套取财政补贴资金654万余元。2013至2014年,阎良、高陵、户县、长安向非种粮农户及土地已征为建设用地的农户发放种粮补贴,并将1612.96万元种粮补贴资金长期滞留在区县财政或乡镇街办。原市农委违反现金管理规定超限额库存现金,市畜牧中心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应缴未缴财政资金734万元。
【整改意见】
要围绕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加强“两个责任”的落实力度。健全完善有效的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绩效评估机制、审批流程、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监督办法,以及全面从严的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