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优化 财政支出结构实施意见
为有效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发展、生态和民生等领域短板,近日,我省出台优化全省财政支出结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当前支出运行管理中存在的“越位”“缺位”问题。
从2017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将下年预算编制时间提前到上年7月,取消各预算部门预算基数,夯实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落实绩效与预算安排的挂钩机制,加快建立“能进能出”的资金分配机制。集中财力、突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用于生态保护、创新驱动、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就业创业和民生改善等领域,有保有压,加快补齐短板。在继续保持一定投资强度的同时,优化投资结构,提高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民生事业、藏区发展的投资比重。同时,通过支持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推广运用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股权投资、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支持、撬动、引导作用。
全面梳理分析现有支持政策,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机制,从严控制专项设置和资金规模,建立健全评估退出机制,着力解决财政支出范围过宽、大包大揽,财政政策及支出结构僵化、固化、碎片化问题。从2017年起,重点支出安排不再与财政收支增幅、支出规模或生产总值等挂钩。加快构建新型预算统筹配置和管控方式,坚持激活财政存量与优化增量并举,优化增量资金配置,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推进部门内部、跨部门资金的统筹整合,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发挥财政资金聚焦效应。科学建立省以下政府财力与事权支出相匹配的资金分担机制,改进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支持各级政府提升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激发各级政府干事创业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