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2月17日讯 不仅诈骗自己的战友,而且还搬出妻子得癌症的借口。12月12日记者了解到,近日被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银川市人武某的上诉,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决,即以犯诈骗罪,判处武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法院查明,2010年11月份的一天,王某甲和武某、王某乙、李某、余某几个战友在一起聚会。吃饭过程中,当时在宁夏一家银行工作的武某对王某甲等人说认识做基金的人,可以投资基金,回报率很高,投资三个月就可以收到回报,王某甲投了5万元,王某乙投了4.5万元,李某投了3万元,余某投了3万元,几人将钱交给武某后,武某就将王某甲等人给的钱一部分用来还账,一部分购买彩票,剩下的用于炒基金、黄金、白银,投资后亏了4万元左右,武某将剩下的3万元全部赎了回来,然后买了彩票。
后来,王某甲等人经常打电话向武某要钱,武某让王某甲等人再等等。2012年12月31日,武某给王某甲、王某乙、李某、余某每人打了一张欠条。其中,给王某甲出具了18.6万元的欠条;给李某出具了14.9万元的欠条;给余某出具了13.9万元的欠条。2013年4月15日,武某给王某甲、王某乙、李某、余某书写了在2013年6月中旬及7月底将款还完的说明。但是自此以后,武某换了电话号码,王某甲等人再没有联系到武某。
2009年,潘某某与武某相识。同年9月的一天,潘某某在和武某等人吃饭时提出想买一套房子。2010年10月的一天,武某打电话给潘某某说有海亮国际的团购房,问潘某某要不要,潘某某和武某见面后,武某说其战友的姐夫是财政厅领导,有内购房指标,可以帮忙买到房子,价格是每平方米4100元。潘某某经打听确实存在财政厅团购房一事,就相信了武某,后武某让潘某某筹钱,潘某某先后给了武某30万元。2013年4月14日,武某给潘某某出具了一张31.5万元的收条。今年,潘某某到海亮集团售房部查了一下,发现没有其与武某还有武某战友的购房信息。后来潘某某找过武某多次,武某一直躲避不见,潘某某也联系不上武某本人。
2012年9月底,武某对刘某说其妻子得了癌症做手术需要钱,向刘某借6万元,刘某就将银行卡给了武某,武某从刘某的卡上刷了6万元。过了一段时间,刘某向武某要卡,武某说又用刘某的卡刷了5.5万元,准备买房子,并承诺很快会还款。后来,银行通知刘某还款时,刘某又催促武某,武某说房子还没有卖掉,让刘某再等等。无奈,刘某自己将11.5万元偿还,后刘某再也联系不上武某。
事后,被告人武某交代,他曾以妻子生病、购买房子为借口向刘某借款11万元。实际上他的妻子生病只花了2万元,医保报销了80%,武某只花了3000至4000元左右,武某也没有购买房子。武某将借来的钱用来还账和购买彩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作案16起,骗取他人现金共计114.8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武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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