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27日讯 据银川新闻网报道 去年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率先在石嘴山市、固原市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2014年,银川市、吴忠市也开始施行这一制度。3月26日,中卫市全面启动该制度。至此,宁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全区。
据悉,目前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各市的政策略有差异。中卫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障对象为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新海开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参保人员。今年1月1日之后生病出院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中卫市政府按全区起付标准6000元执行,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急性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患者,实行基本医保报销后,大病医保再报销一次。报销时,可到沙坡头区、中宁、海原县各医疗机构设立经办服务窗口办理。
2014年,中卫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筹集按每人每年26元筹集,所需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历年结余、基金中划拨,个人不需要再交钱。
http://www.nxnews.net/ms/system/2014/03/27/011004962.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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