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水县有两人从重点地区返回清水后,未及时向社区和村委会报告行程,亦未自行居家健康监测。接到县联防联控办公室转办线索后,公安民警第一时间对二人行程和返清后的活动轨迹进行了核查。
因二人违反了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当面宣讲了疫情防控政策和清水县管控要求。在民警的教育下,二人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
为维护全县疫情防控秩序,坚决阻断疫情传播蔓延链条,3月22日,清水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依法对二人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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