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国大典
1949年10月1日乃新中国成立的大喜日子。而原定开国大典的日子却不是这一天,而是1950年元旦。
这样的安排是基于当时国内的政治形势考虑的。当时,刚刚解放的北京(时称北平)社会治安十分复杂,国民党残留下来两万多名特务分子和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原驻北平的国民党宪兵第19团也分散潜伏下来,各种破坏活动频仍。
不仅如此,当时我国西南、华南还有不少地方仍被国民党军队占领,制空权更是完全掌控在国民党空军手中。逃亡广州的国民党政府不甘失败,经常派飞机轰炸北平、上海等地。
1949年5月4日,国民党空军6架重型轰炸机还疯狂轰炸了北平郊区的南苑机场。
不安全因素如此之多,如若举行开国大典,敌人势必前来破坏。
鉴于上述情况,中共中央决定开国大典缓行,抓紧时间,打击国民党残留人员的破坏活动,解放西南、华南仍被国民党军队占领的地方,努力营造全国良好的治安环境,开国大典举行的时间初步定在1950年1月1日。
就在此时,以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刘少奇为团长的中共中央代表团,对苏联进行了秘密访问。访苏期间,斯大林曾问刘少奇: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宣布成立中央政府?刘少奇根据出国前中共中央酝酿的意见如实告诉斯大林:我们目前正集中力量解决华南各省的问题,成立中央政府要到明年1月,具体时间可能安排在元旦。斯大林听后建议:解决重大问题时固然要稳妥,要掌握时机,但更重要的是不可错过时机。我想提醒你们注意防止敌人可能利用所谓无政府状态进行干扰。这是极毒辣的一招,不能不防。
刘少奇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一个善意且非常重要的忠告。于是,就及时向中共中央作了汇报。中共中央认真考虑了斯大林的建议和分析国际国内的形势后,很快作出决定:1949年10月1日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同时,举行盛大典礼即开国大典。之后,对开国大典的安全保卫工作做了严密部署。(据《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