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期间,袁世凯是能够左右南北的关键人物,其政治主张对时局影响至为重大。袁最终接受民主共和,经历了一个颇为复杂的取舍抉择过程,而其中之若干细节并不为后世所熟知。
袁世凯重启和议
武昌起义后,各省纷纷反正,不及一月,先后离清独立者十有余省。为调动北洋军镇压起义者,清政府不得不重新起用蛰伏在野的袁世凯。
当时的大势是,起义各省主张建立民主共和国,清廷为缓和局势,颁布《十九信条》,主张实行君主立宪。袁世凯被清廷任为内阁总理大臣后,亦以实现君宪相标榜。他先是派刘若曾、蔡廷干渡江谒见中华民国军政府大都督黎元洪,提出革命者罢兵言和,条件是清廷实行君主立宪。革命者气势正盛,当即予以拒绝,并表示如果袁世凯率领北洋六镇反正,可奉其为临时大总统。
袁世凯立即派冯国璋率领北洋精锐第一、二两镇攻取汉口、汉阳,并在汉阳蛇山架起大炮轰击武昌。袁本不愿意动武,在他看来,革命者的存在,是他向清廷要挟获取权力的最好砝码,如果革命者被北洋军打败,他就无戏可唱。他之所以攻占汉口、汉阳,一方面是为向清廷显示能力,更主要是向革命者示威,打击革命者信心,以利于贯彻其政治主张,进而操控大局。因此,攻下汉阳后,他立即迭电前线冯国璋,停止进兵,以便与革命者重启和议。
袁派唐绍仪前往武昌议和,但此时武汉三镇仅余武昌,而同时革命者已攻取南京,南京取代武昌成为新的革命重心,唐绍仪不得不应革命者的要求,将南北议和地点定在上海。
上海和会揭幕,袁世凯严令唐绍仪在议场上坚持君主立宪立场,以《十九信条》为谈判基础。
由于革命者坚决主张国体共和,和谈能否成功,实无把握。唐绍仪提出一个调停方案,在一定期间采取君主立宪制,限期至现今皇帝年满二十五岁为止。届时可视皇帝之才德如何、学问如何,以及民智程度又如何,由国会研究决定究竟采取君主政体或民主政体。对于唐的这套方案,袁世凯复电略谓:我方应坚决主张君主立宪,应以《十九条》为谈判基础。估计革命党方面必加拒绝,但总要坚持到底。直至争论到最后,方能考虑调停办法,借以博取天下之同情,务望尽力而为。
可见,袁世凯虽表面上坚主君主立宪,但他的主张并不是不可改变的,对他来说,采用哪种政治主张,完全随时势而转移,以最大限度有利于他本人而定。
由于南方议和代表伍廷芳坚决主张共和,毫不妥协,唐绍仪提出召集国民大会,以君宪与共和付之国民公决,袁世凯对此表示赞同。袁氏态度的改变,在很大程度上源自英国态度的变化。英国在华利益主要集中在长江流域,革命党坚持民主共和,目的不达,则战争有可能重启,则英国利益即将蒙受损失。英公使朱尔典游说袁世凯:“按本使个人意见,唐绍仪既已来电提出建议,就不如将计就计,以召开国会决定国体为基础,考虑解决方案。”袁世凯极为重视列强尤其是英国的态度,因此,他认为英公使所言,“不失为一种方案”。最终,他通过奕劻说服清太后隆裕颁布召集国民大会上谕。
南北双方的分歧
南北虽就召开国民大会问题达成谅解,但在会议召集手续及地点问题上却分歧严重。由于唐绍仪本人倾向共和主义,在伍廷芳的争取下,唐、伍两人在议和会场上达成的召集办法是:国民会议由各处代表予以组织,每一省为一处,内外蒙古为一处,前后藏为一处,每一处各派代表三人,每人一票,各处到会之数有四分之三,即可开议。在大部分省份均已离清独立的情形下,这显然有利于革命阵营。
这种召集办法当然不会被清廷所准许,袁世凯亦以为“北方未肯承认,以此等为非正式的办法”。清廷亲贵同意召集国会,其真实用意实欲将蒙、藏、回各藩属仍归其管辖。幸而多数主张君主,固属最善;如多数皆向共和,则可藉口蒙、藏、回等处皆系主张君主,以便与革命军协议仍将蒙、藏、回割归清帝,由彼自行组织君主国。
会议地点,清廷与袁世凯认为必须在北京,理由是北京久为国都,且为各国公使所在地,为中外所公认。革命者则坚持应在上海,因为上海处于南北交界处,属中立地带。
在袁世凯与清廷之间,也存在分歧。奉、吉、黑、直、汴五省之选举,袁意拟与各省同一办法;而满亲贵则欲将满洲(即奉、吉、黑三省)选举之额扩充,更欲将三省悉选满人为代表,奕劻则欲以在京满王公充之,双方各持一见。
由于三方各趋一极,拟议中的国民大会自始便难见成功的希望。适于此时,局势发生重大变化。孙中山自海外归来,革命党声势大震,在孙的坚持下,独立各省代表选举孙为临时大总统。此举大出袁氏意料之外,加之此时北洋军个别将帅如张怀芝等,因受满族亲贵的运动,叫嚣停止和议,向南方开战。袁处在南北的压力之下,不得不以唐绍仪越权为借口,撤销唐之议和代表资格,向南方显示出一种强硬姿态。此举使拟议中的国民大会就此无形打消。
袁世凯转变态度
上海和议虽陷于停顿,但袁世凯与革命者私下里的联系并未中断。革命者向袁解释,举孙为总统是为了整理革命阵营内部,并无他意,如果袁能推翻清廷,赞同共和,革命者仍愿意举袁为未来大总统,孙中山也亲口承认,如能借袁氏之手,不废刀兵推翻满清,“推功让能,自有公论”。
在得到南方的保证之后,袁氏即一改此前模棱两可的态度,转而积极从事胁迫清廷出让统治权,清帝退位出现急转直下之势,共和的实现似乎已经遥遥在望。不过,袁氏所要建立的“共和”与革命者的共和却并不是一回事。1912年1月间,全国联合进行会代表张琴、李离等向袁进一呈文,建议实行“共和立宪”。在呈文中,张琴等建议,“折衷乎英法之间,提倡帝国共和主义。拟尊皇帝为大圣皇,宣布共和政体,召集国会,公举大统领,草拟宪法,实行共和立宪”。
在这种国体下,所谓大圣皇权限极微,大总统对国家负有实际统治权。所谓“共和立宪”其实是君主立宪的变相,只不过在这种制度设计下,皇帝的权力被缩减至极微,仅余一尊号,和一些不能自主的荣誉授予权。袁氏在一段时期内对国体的主张基本不出该呈文之范围。
袁世凯为逼迫清廷交出所有大权,唆使部下不断公开通电,对清廷施加压力,甚至于亲自出马,率领内阁所有成员上奏折。对于南方,他则提出要求,俟清帝逊让后,南京临时政府应于四十八小时内取消,由他自己建立全国性的统一政府。
孙中山窥破了袁的用意,提出五条办法作为应对。稍后,又对五条办法进一步修正,追加一条,“袁被举为临时总统后,誓守参议院所定之宪法,乃能接受事权。”其用意,新政府不能由清帝授权而来,袁须首先断绝与满政府之关系,成为纯粹之民国国民,才能被临时参议院举为民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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